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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城镇公共空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第一批)充电设备采购(第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20  浏览次数:528
 

 

1.招标条件

 三水区城镇公共空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第一批)充电设备采购(第一期)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4-440607-04-01-866217)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万达机动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本项目 三水区城镇公共空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第一批)充电设备采购(第一期)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4-440607-04-01-866217) 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在三水区7个镇街范围内建设。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工期:本项目招标采购充电设备34台,具体详见供货需求。  

2.3 招标范围:本货物招标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货物内容、规模数量:本项目招标采购充电设备34台,其中36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6枪)6台、36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8枪)3台、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8枪)6台、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10枪)4台、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12枪)4台、72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12枪)9台、72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16枪)2台,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下达供货指令为准。 中标人负责本项目设备供货、充电设备的安装提供技术指导、设备调试、设备维保、设备验收,不涉及相关土建、电力施工与后续特许经营权运营工作。 

2.4 招标控制价:6,671,133.35元                                               

2.5 技术规格: 具体详见供货需求                                                

2.6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中标人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5天内完成供货及充电设备的安装提供技术指导。

2.8 承包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工、包料、包交货期、包安全、包质量、包人员得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接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综合单价包干。

2.9 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货物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货物招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本货物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涉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涉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12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货物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13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11 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111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万达机动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3-24号

    编:

    编:528000

联 系 人:潘小姐

联 系 人:霍小姐、曾小姐

    话: 0757-87719969

    话:0757-82719663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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