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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潭头梁贸易有限公司5,993.86kW光伏发电项目修复工程(修复容量508.13kW)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6-06  浏览次数:300
 

1.招标条件

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受佛山电建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州市潭头梁贸易有限公司5,993.86kW光伏发电项目修复工程(修复容量508.13kW)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湛江市吴川市黄坡镇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大道1号之三、之二

2.2 招标范围:广州市潭头梁贸易有限公司5,993.86kW光伏发电项目修复工程(修复容量508.13kW),详见2.5。

2.3 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并通过供电部门的并网验收。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含税)为¥1.90(元/瓦),含税总价为¥965,447.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2.5.1施工内容如下:

①出具电站并网后的电站性能测试报告(中标人仅承担本次首次性能测试的相关费用。若因采购人或第三方原因(含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复测、供电部门额外要求复测等)需进行复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提出方自行承担,与中标人无关。

②二栋厂房(大厂房)广湛铁路租户车间内立柱按图纸要求需进行加装斜撑加固(项目结构加固图纸图号GS-08),未加固立柱编号为:E14-21、D14-21、C14-21、B14-21共32个立柱(双斜撑)和G19立柱(单斜撑)。

③二栋厂房(大厂房)C轴(立柱编号C2至 C21)、E 轴(立柱编号 E2至 E21)的立柱按图纸要求需“采用加强箱型杠加固”(项目结构加固图纸图号GS-08)。                                  

④一栋厂房(小厂房)D轴的立柱 D10-D20之间的11个立柱按图纸要求需进行斜撑加固(项目结构加固图纸图号GS-04),由于该位置存在车间行车阻挡,立柱在行车方向未完成斜撑加固,该部分需按照设计变更后的图纸进行加固。

2.5.2修复内容如下:

①电站833块损坏组件(已全部拆卸清运走),需要新组件采购和安装(详见二阶段修复后航拍图)。

②损坏的部分运维通道、支架、夹具、桥架线路、逆变器遮阳棚、采光瓦防护网、运维水管、两个摄像头损坏,均需要进行修复。

③两个厂房屋面雨棚上的护栏需要进行全部修复。

2.6 承包方式:本项目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

2.7 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当地相关供电部门的并网验收。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施工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②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含三级)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两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2个月,即2026  月至202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4.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专职安全人员(1名)的要求:

4.5.1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需提供投标人近两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2个月,即2026  月至202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2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

5.2 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投标人于获取时间内将登记资料的扫描件、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3488278287@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登记资料,完成报名登记确认后将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公对公转账(投标人必须以与其投标人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人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信息:ZY0352-26008G招标文件费)。

(3)收款信息:

户名: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账户:中国建设银行佛山锦隆花园支行(网上转账若找不到佛山锦隆花园支行,请选择锦华支行);

账号:44050166883900000035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登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采用银行汇款或转账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626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6626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3-24号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szyzb.com/)上发布。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电建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西附楼7楼

联 系 人:冼工

电    话:15118588870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3-24号

联 系 人:张小姐(项目咨询)、招小姐(项目报名)

电    话:0757-82719663

电子邮件:3488278287@qq.com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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