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Y0153-21028C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张槎法庭审判家具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佛山市豪强家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仙塘工业开发区
中标(成交)金额:¥507,37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张槎法庭审判家具采购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家具产品均需优于或达到国家E1级环保标准。 2、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服务时间:自采购确认单签署之日起且在2021年12月10日前成交供应商完成供货。 服务标准:1、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所指出的品牌、型号、货物产地的,仅起说明或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报价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货物产地的,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相当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未有注明参数要求的,均以标准配置为准。供应商的技术方案必须满足清单中的所有设备、材料、配件和软件等的数量要求。清单中没有明确具体数量的,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完善配置方案,保证功能的完整性,采购人将不再为此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参考图例与文字表述矛盾的,以文字表述为准。如技术标准与具体产品参数矛盾的,以具体产品参数为准。 3、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在货物生产或货物采购前,必须与采购人再次核对确认所采购的全部货物的颜色、尺寸、材质等要素,形成文字材料依据并双方确认签字,作为日后验收标准之一。合同双方确认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才能进行生产或采购。若成交供应商在货物生产或采购前,未与采购人再次确认所采购的全部货物的相关要素而提前生产或采购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由此造成双方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 4、货物须符合环保要求,供货时提供家具成品检验报告。 5、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必须按采购人指定的具体位置进行配套施工安装,所需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7、所有家具及安装应坚固、实用、安全、美观(端正平整)。 8、所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厂家出厂标准,要严格经过杀菌、杀虫处理,技术上不会变形。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区海涛(采购人代表)、郑 诚 、冷汹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计费类别:“服务”。 中标服务费为:¥5,000.00元,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资格性审查 情况 |
符合性审查 情况 |
技术 得分 |
商务 得分 |
价格 得分 |
综合得分 |
排名 |
(通过/不通过) |
(通过/不通过) |
比例(50%) |
比例(20%) |
比例(30%) |
比例(100%) |
|||
1 |
佛山市豪强家具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00 |
20.00 |
30.00 |
97.00 |
1 |
2 |
广东祥源经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67 |
14.00 |
29.24 |
88.91 |
2 |
3 |
广东欧美斯家具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67 |
12.00 |
27.96 |
81.63 |
3 |
4 |
广东战博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7.67 |
14.00 |
28.77 |
70.44 |
4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0号
联系人:孔小姐 联系方式:0757-83207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3、24号
联系方式: 0757-82719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曾小姐
电 话: 0757-82719663
发布人: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